已经不用怀疑了,这两个人是敌人无误。
那麽接下来就该思考该怎麽g掉这两个掉队的倒楣鬼了。计画倒是早就想好了,不过,我对骑在马背上s击完全没有自信,得想个万全的办法。
…………
……
准备完毕後,我轻手轻脚回到马匹身边,在没有碰触灌木丛的情况下把它牵上路,而後翻身上马。越野车的车身挡住了他们二人的视线,只是这还不保险,我还需要等待另一层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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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擎再一次响起了哮喘似的空转声,就在这时,我狠狠踢了一下马腹,马匹发出「呼哧」一声喘息,向前跑去。
30米。
那两个人没有发现。在心理作用的作祟之下,我觉得马蹄声越来越大了。
20米。
他们还是没有察觉。我握紧手中的缰绳,不断祈祷着他们不要发现不要发现不要发现不要发现……
10米。
敌人依旧毫无反应。我的心脏脱兔般地狂跳不止,无法抑制。再这样下去,我感觉将要夺走我生命的不是敌人的子弹,而是破t而出的高压血流了。
5米。
一个脑袋从车t後面探了出来,毫无疑问他是听到马蹄声来一探究竟的,如果他眼眶里的东西不是油橄榄的话,那他一定看到我了。
仅仅五米的距离,马匹的脚力想要缩短它只需要1秒钟。说时迟那时快,我举起右手里拿着的东西,用力刺了过去。刀刃刺透了那个人的咽喉。随即,我松开手,扔掉了将匕首绑在树枝上做成的简易长矛。
及时将长矛脱手,避免被反作用力怼下马,尔後我连人带马冲到了吉普车的前面。看着没有吉普车作为掩t,全身都暴露在我的枪口之下的大胡子,我举起了手枪——这个时候就完全不用担心打不中了。
枪响过後,我勒马止步,下马去查看屍t。
果不其然,他们的外套里面都不是英军的制式衬衫,我没杀错人……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。再瞄一眼发动机主机壳,很好,我不会修,放弃。
我从屍t上取下一把步枪和几个弹匣,把表尺调到100米,试s几发把枪的准星校正好,然後重新骑上马,回到路边继续前进。
这两个人停滞在去英军前进基地的必经之路上,那也就是说……他们要进攻那里吗?
「莉莎……」
我默念着牵挂之人的名字,在心中修改了一下路线。
走最短路线很可能会和敌人撞个满怀,绕道走北面的阿马市也许会安全一些。
…………
……
一小时後:
刚才是谁说绕道去阿马市会安全一些的?是谁?是那个叫米格尔?达?戴德罗斯的白痴吗!
轰隆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一枚迫击pa0pa0弹落在与我一墙之隔的地方,爆破产生的烟尘和墙t的碎砖块劈里啪啦砸了我一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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