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略地侵城》*/*** - 绝chu逢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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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车一路飙的飞快。

    尽管枪是空膛,陆铖只管神色恨绝用它抵着司机的脑袋,一路往郊区山林的方向开。几个小时之后,盘山公路的尽头,终于到达了他的目的地:水库。

    把司机打昏绑了,又扒了他的衣服,陆铖开始脱身上硬挺挺的中山装。裤子脱了一半,他愣了。

    他娘的……

    被带下一角的内裤里头,那个坚固的金属小笼子,在月光下显得格外闪亮。

    酝酿逃跑的Jing神太过紧张,根本把这茬忘到了脑后。

    被狠Cao的时候,这个小东西,从头到尾都没给他解开。

    傅云祁、

    我祝你喝水得梅毒才发现你爹的尿毒症是你妈做鸡换的!

    咬了咬牙,赶紧换上司机的衣服,看着昏迷在地上的赤条条人影,陆铖眯了眯眼睛。

    一起杀了,毁尸灭迹倒可以来个痛快。只不过车子上肯定安了定位系统,到此为止的行程,多半是不可能掩藏。黑道家族对人丁看得极重,与其说是珍惜人命,倒不如说是家道尊严——一命偿一命,若不清算才是坏了规矩。

    这才虎口脱险,总不至于反手再摸一把老虎屁股。山间雾冷,这个早就废弃了的水库旁空荡无人。杀不杀,是他的决定;能不能活,那就看他的命了。

    想了想,陆铖一脚把失去意识的司机踹远了,末了站在车侧边压下油门。

    陆铖微微喘着气,看着车往水库里猛冲。轮胎打转飞起一片飘扬的尘土,不一会儿,冰凉的水面就恢复了平静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
    眼底里,终于浮现出往日肆意冷酷的微笑。

    天还未亮。

    初秋天气,早晚温差大,水库的水冷得像冰。陆铖咬着牙走到水边,身手沾水把自己打shi了——在人难以判别的情况下,牲畜的鼻子比人要灵的多。而山间氤氲的水汽,最适合遮盖他身上这身衣服原本的味道。

    山路难行,既是好处,也是坏处。陆铖虽是养尊处优惯了,但在曾经的训练中,吃的苦远比这多得多。星星已经隐去,太阳尚未出山,陆铖只能依靠环境地形判断村镇的方向。一路摸着黑往高处走,破晓时分,他终于看到了下面闪着星火的城镇。

    身体疲惫不堪,但是陆铖不敢松懈Jing神——到了村镇上,把司机身上扒下来的一切都换了。乡音难懂,只好死乞白赖的装可怜,再三保证到地付款,终于叫到一辆愿意带他走远程的计程车。

    坐在后座,满耳充斥着廉价车载音响放出来的土味disco,鼻子里尽是汽油皮革还有汗水混合出来的怪味,车子一颠一颠,愣是在平整的高速公路上开出了拖拉机的水准。

    整整两天没休息,彻夜跋山涉水,在村里啃的半个白馒头和半杯凉豆浆在胃里头翻江倒海,更别提腰,还有后面那个不可说的地方——

    傅云祁、今时今日,仇不能报。

    但这不代表咱们一笔勾销了。

    因此,开到了熟悉的Z城,陆铖全然无心感慨这闪耀的高楼大厦,这夹杂着夜市烧烤味儿的空气,这满街漂亮时尚的妞——

    陆铖只觉得,自个儿无论是血条儿还是蓝条儿,都快给延时伤害嗑干净了。

    摸到之前预备紧急情况的地方拿了卡取了钱,整大千的塞给嘟嘟囔囔嫌他太慢的司机,对方立刻点头哈腰,还递过来一张皱巴巴的名片。

    理也没理,陆铖又打开车门,把后座上的破旧毛毯围巾一样往脖子上一裹,遮住大半张脸,转身就走远了,留下捧着钱的司机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这年头,大佬的品味就是不一样。

    而陆铖只是觉得,现在还不可抛头露面。走了两步,还把外套拉链拉到了最高。这薄毯子还带着车里那股酸味儿,但是情况非常,也不能不忍了。

    熟门熟路的绕着小路一直走,陆铖没有通讯工具,只能守株待兔。好在,这兔子太傻,就认那么几个桩。

    常去的夜店酒吧KTV里都没人,果不其然,在街角那个油烟味飘香的“老王头烤鸭店”,他看到了他一直要找的目标。

    戚风——是陆铖在一次喝酒时候认识的酒rou朋友。两人交际不深,戚家摊子也小,四平八稳,倒也没什么生意往来,却还算有点儿酒后拜把子的义气。

    戚风这个人,长得痞里痞气,勾搭小姑娘那是一套接一套 ,连陆铖都要甘拜下风。第一次开昏,戚风一句别跟大哥客气——大手一挥全场的姑娘暂停业务,挤到小包厢来排成队扭腰扭屁股的选,陆铖也是跟着他大开眼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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