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,简直就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。
难怪当年的苗王要选择这么一个地方来盘踞。
回到上海的时间不早不晚,四个人商量了一下,决定还是去林萧的公寓里吃火锅。
林萧的腿伤好了,陆行可惦记着他的手艺。
既然要吃火锅,食材和底料可不能少。
中途去了一趟超市,把要吃的东西的全部买齐了,这才回家。
“萧萧啊,你越发的好欺负了~”话还没说话,陆行看林萧变了脸色,连忙改口,“我是说,你变得好说话了。”
“改口也没用,说出口的话,泼出去的水。”
“咦咦咦,你也不嫌恶心,口水谁要收回来啊。”
“也不知道是谁恶心,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,去那边洗菜去。”
“知道了,就知道欺负我。”
陆行的小孩子心性不代表他是傻子,他心里比谁都明白着呢。
只不过,脱离了工作,谁还愿意成天板着脸算计这个,算计哪个,好好过过日子,比什么都好。
林萧和陆行一样,撇开工作,大多数时候就是一般的男人而已,只不过,偶尔强势一些。
将东西全部放在桌上,添了饭,几个人都盯着开始翻滚的汤,恨不得菜已经煮熟,这会儿就可以直接入口了。
谁叫他们今天为了这顿,中午随随便便吃了一点,现在都是饥肠辘辘。
四个男人就跟居家男人一样,眼巴巴的看着渐渐沸腾的汤。
快点吧——
等汤煮沸,林萧用筷子制止了三个人的动作,按照顺序将菜之类的放进去。
“急什么急,这汤才煮开,你们就动筷子,吃什么?姜蒜?”
“咳,只是想帮你下菜。”
“是吗?不劳烦你,你给坐好。”
诺顿撇嘴,看来他的情人还是一样的很凶恶。
尤其是脾气不好的时候。
好吧,他承认自己在古镇的时候,每晚做得有些过分了,但是——
不能就这样给他定罪啊。
看看陆行和齐林,不照做,结果感情是越发的亲密。
“这个菜烫一下就可以吃了,应该熟了吧。”
“嗯。”
得到林萧的应允,三双筷子一起动了起来,纷纷伸向锅里。
齐林是最远离庖厨的那个一个。
古人言:君子远庖厨。
他这个不食人间烟火、不知柴米油盐贵的大少爷,不帮倒忙已经是大发慈悲了。
厨房这种重地,不适合齐林。
火锅在天冷的时候吃着很舒服,不过,夏天吃火锅那才叫一个过瘾。
但是大多数不会选择夏天吃火锅,因为——热!
四个大男人的饭量不可小觑,尤其是在冬天。
不知道为什么,冬天大伙的饭量总是很大。吃多了,就觉得身体暖和。
火锅家啤酒,无疑是最好的搭配。
九点多钟,诺顿开车把陆行和齐林送回家。
林萧留在家里收拾残局,谁叫他的腿伤一直叫大家不放心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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