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相公硬赶出厨房,他就将孩子们带回屋休息了。
现在厨房里面就剩林理,还有非要留下来帮忙烧火的林琳。现在是秋天了,中午的天气还是有些炎热。家里灶台有两口大锅。里面一口锅是深口锅,是用来熬粥的。外面的锅就比较浅,是炒菜用的。
林理总共拿了三根大骨,两根筒子骨,另外一根连着扇子骨,显得格外的长。卖rou小贩刀工是真不错,刮的光溜溜的,除了骨头中间那点rou丝,是一丁点rou都找不到。所以这样的骨头想熬的汤好喝,必须敲碎才行。
已经将里锅架好柴的林琳,对大哥的行动很好奇。“大哥,这骨头真能吃吗?”早已被大哥厨艺折服的林琳,本能的就知道这肯定是用来吃的。“当然,不能吃。”看着林琳瞬间失望的眼神,有心在逗弄一下弟弟的林理,没有想到小孩这么好骗。立马改口道:“骨头不能吃,但是骨头里面的骨髓是可以吃的。”将敲碎的骨头指给正伸长着脖子要看的弟弟。
“大哥,这个好恶心,真的好吃吗?”一堆碎碎的血渣渣,看着哪有什么食欲。“好了,晚上你就知道了。”将敲碎的骨头倒进里锅,在放进几片姜。林理就开始熬猪油了。
没有塑料袋,猪油是直接用荷叶裹的。打开一看,除了一大块肥rou,还有一小块瘦rou。李弦买的时候他没有怎么在意,没有想到只是自己垂涎一下的眼神,李弦就记挂在了心上。这一小块,应该就一斤的样子。家里面可是有六口人,分到每个人嘴里面也就只能尝尝味。
对了,前几天,腌了一小盆豆角应该能吃了。想到酸豆角炒rou末,立马将腌菜的陶盆搬出来。表面的豆角已经有点泛黄,掐了一点放进嘴里,很脆,咸中有一点点酸味。
林理的老家有做泡菜的习惯。差不多家家户户都有一个泡菜缸。从黄瓜到豆角到红薯梗,长青菜,米豆角,凡是种出来的菜,都有人试着泡成酸菜。更甚至于一年四季桌上都会摆着一盘泡菜。虽然他跟爷爷两个大老爷们儿,但泡出来的菜也不比别人的差。
林理最喜欢吃的一数酸豆角,哪怕是后来在大城市,星级大酒店吃饭,都不忘点一份酸豆角炒rou末。二就数红薯梗了。用的红薯藤是叶子连着藤上的梗那一截。泡出来,炒一炒,酸酸脆脆的,爽口的很。
本来挖红薯的时候,他就想泡点红薯梗,但那时家里面没有什么盐,再加上家里大大小小忙碌的紧。就耽搁了。想着豆角也多,干脆第一缸就泡豆角。但是实在想吃酸菜,不得已捡了点嫩的豆角先腌上。虽然跟泡的味道是不能比,但炒出来还是不错的。将rou剁碎成rou末,配着豆角一起炒,可是能吃上好几顿。
看着哥哥连续吃了好几根,一边的林琳早都忍不住,上前抓了一根往嘴里面送。“好酸呀。”只咬了一小口,脸都皱到了一起。
“小馋鬼。这个炒过之后才好吃。”这边没有腌菜泡菜的习惯,根据原主的记忆,这边吃的东西极其单一。也确实,事物都是慢慢发展来的。不过,让林理没有想到的是,林琳还是将剩下的半截扔进了嘴里面。一边皱着脸一边嚼着,还不时的吸着口水。那模样简直就是个贪吃鬼。
等他切好rou,叫林琳来生火时,发现林琳还在吃,并且手上还拿着一根。也不知道他吃了多少。“琳琳,这个不能多吃。赶快来喝点热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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