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点时蕊说的没错,孙毓嘉确实有天赋。
因为时蕊的嗓门确实大了点,再加上大清早的教室也没来几个人,说话的声音便更加清晰。受其扰的就有萧一洋,从她进门到现在,愣是想装作听不见也不行,音乐社的一个个字进了他的耳朵。
转学前他就早有耳闻普恒的青木唱作社,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,他也会加入。
手握成拳又紧了紧。
时蕊滔滔不绝的话中,他又听见昨天那脆生生的声音,甜腻活泼,似乎是因为她的开心而掩不住的语气,孙毓嘉说好,她会加入。
没有一丝犹豫。
从什么时候开始,她喜欢音乐,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音乐本身能给人安心和愉悦,可以什么都不顾及地享受其中,没有喧嚣烦恼,生活琐事。
音乐的神奇之处在于它能改变许多事。
音乐社招新的事情下午在学校一楼的公示榜正式公布,甚至到了晚上孙毓嘉走在路上也能听见七七八八的人在谈论,热度持续不减。
她不由地想:萧一洋会不会去?
他的贝斯弹得那么好听,整个人沾上音乐就在发光,小时候第一次遇见他,尽管是在角落远远地看着他,也能感受到他由内而外散发的幸福,那种和音乐不分彼此的感觉,照耀了她许久。
从他来这个学校的第一天开始,就有一个人不停歇地以各种方式出现在他的眼前。
早上,会从后面轻轻拍拍他的左肩,等他转头时,又飞快地出现在他的右侧,露出小白牙美滋滋地笑着对他说“早上好呀,萧一洋。”尽管在他看来这行为是如此幼稚,但他无一例外总是会中招。
午休前,他习惯把桌面的书都搬到桌肚里,整理干净再睡觉,每每这个时候,放在桌肚里的手总会碰到一些小玩意儿。他拿出看,是小孩儿爱吃的零嘴儿,或是一些古灵精怪的搞怪小物件,最多摸到的是一个口味的奶糖,但他没尝过,只是把它收起来。
最后就是放学,这人毫不掩饰走在他身后,蹦蹦跳跳的,让人想不注意都难。从班级教室到学校的自行车停放处,直到他上了山地车的坐垫,她才会小步跑到他面前说一句“路上小心呀,拜拜萧一洋。”不管他有没有回话,说完就溜。
一次次拒绝的话到了嘴边,她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说出口。
怎么办才好
于是在又一天早上将上演同样戏码的时候,萧一洋头也没回地站起身去讲台旁倒水,不过身后的人更快一步。
是风,碰巧吹过,带来一阵甜而不腻的奶香气,混合着少女身上特有的馨香掠过萧一洋的鼻尖。
她叫住了他,“你会去音乐社吗?”
听到“音乐”这两个字,他心中隐隐发痛,但也只是几秒,他便恢复如常,收敛起眸中流露的一点悲恸。
为什么会问他这个问题?萧一洋想自从他转来这个学校之后并没有跟任何人提过他的私事,光看他在学校的生活怎么也不会将他和音乐联系到一起吧。只是纯粹的好奇而已吗?
他没有转头看她,所以也不知道她脸上此刻是怎样的神情。
孙毓嘉拉住他衣摆的一角,用一种无比期待的眼神看向他。但是面前的人听到她的问题后毫无所动,两人都不能看见彼此的面孔,却又一直僵持着,一个期盼心中所想要的答案,一个无动于衷,只是将一句话留给身后的人:
“我没兴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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