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思泉涌?不存在的。
码字机器?不可能的。
高产如啥?不会有的。
天坑无数?绝对有的。
填坑能手?只能梦的。
网络写手,多如牛毛,为何还在坚持?前几天看了一个人的感悟,又结合自己的情况,得出的结论是:你特么现实得不到满足,才会在网络世界寻找需要的东西,即使那种满足是虚妄的,是脆弱的,但是也聊胜于无。
也许你写一堆东西,能得到追捧,也许你写的东西,糊穿地心,你到底为了什么去写?
曾经梦想着自己能够成为作家,网络的快速发展让自己“实现”了这么个梦,什么是作家呢?
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这样的:
作家,泛指能以文化创作为业,写作的人,也特指文学创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。因此,一般能被称为“作家”者,其作品大都能够获得出版发行,历史悠久。相对于“作者”一词而言,“作家”一词的褒义明显较强,所以这词很多时候会被用作为一种客套敬称,或作为一种提高自己身价的标签,流于溢美,因此,被称为“作家”的网上写手、自由撰稿人为数不少。
很显然,自己不过就是一个网络写手,还是那种入不得台面的那种。
只是,自己仍旧有一颗喜欢写故事的心。
网络的普及,让更多年轻人喜爱在网络上看小说。你也许不看四大名着,你不看任何实体书籍,但是一定会在无事的时候看看网文。
曾经喜爱看连载的实体书刊,例如公主志、最小说、花火、网络美少女之类的小说杂志,以及一些关于动漫类的动漫相关的新闻速递杂志,可是自从有了智能手机之后,这些杂志再也不会买了,当初喜欢那些图文里的插图,美丽漂亮,时常翻出来临摹,至于故事,已经不记得了。
随后是贴吧文,小说网站,论坛文之类。
看的小说乱七八糟囫囵吞枣。
当然,一开始,玛丽苏言情小说类除了看过实体书《麻雀要革命》《龙一日你死定了》这种的,就没看过其他的了。
记忆深刻的是《六月之兽》,怪当时太年轻,没发现主角是个女的,不,至今都不知道是女的还是男的,好几部,没看完,明明是纯爱言情类,却写的跟耽美一样(后来去查了查,尼玛原来是俗套的女扮男装!也许在当时这种梗很新奇吧,我完全是被那插图坑进去的!)。
是的,本渣渣是个腐,曾经还写过魔幻小说当作文,让女主莫名其妙的搞了百合,还男扮女装,结果被老师夸了,从此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,也因为《百变小樱》桃矢和雪兔太过奇怪的行为和台词,被成功带腐了。
从此立志成为一个作者,写想写的故事。
然后,然后成了个网文写手,还是那种很凉凉的那种。
为什么要坚持写这种快餐式网文?因为喜欢,脑子里各种奇奇怪怪的梗,各种乱七八糟的天马行空的东西。
可是随着看的越多,口味越挑。
都说一入腐门深似海,从此节Cao是路人。
别说路人了,我已经跟大众脱节!
言情类,耽美类,所喜欢的类型都是小众里的小众。
越来越文荒,越来越挑剔,越来越痛苦!
只好自撸。
一个圈子里,你写的东西定会想跟人一起分享,但是,你自己的雷萌点跟别人完全不同,甚至在他们眼里,你喜欢的东西就是个异类。你要怎么办?
我为什么要坚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?
你可以说是因为热爱,或者说,因为想得到认同。或者说想找到跟自己相同雷萌点的人,能够畅聊。
然而,这是不可能的。
我很有自知之明,不期望写的东西能签约小说网站,赚到钱,虽然曾经想过,也不过是白日梦,但是当知道自己文笔不行,什么都不行的时候,产生的是一种深刻的无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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