甜蜜短篇合集 - 小狼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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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岑琅温崇谦

    年下攻温和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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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总裁助理这工作一听就是薪资高,待遇好,轻松又风光的活,但其实做起来根本就是对人性的一种考验,尤其是遇上了帅的一批,风流倜傥,暧昧情人无数的影视公司总裁陆榛,温崇谦每天都像一根清心寡欲的绿叶陪着他穿梭在万花丛中。

    但温崇谦对他yIn靡的生活丝毫不感兴趣,也很清楚自己只是助理的身份地位,可谓是真正的‘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。’

    今晚陆榛签了一笔大生意心情不错,跟商场上的几个老板酒rou一番,又让温崇谦开车送他去了小情人那,温崇谦在车上等到他凌晨一点,才把醉醺的陆榛送回住处,又开车回家。

    温崇谦这人性格温良,又办事认真,当初陆榛换了几个助理,最后把他留下了,他每个月拿着十几万的高昂薪水,安安稳稳的自己分内的工作,于热爱风花雪月的陆榛再适合不过。陆榛喜欢他这样的,温文尔雅,不该问的不问,不该听的不听,戴着副金丝边的眼睛,镜片后面是清冷又温润的笑意。

    温崇谦回家前,开车去附近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袋猫粮又买了些幼猫营养品。他们家楼下有只母猫怀孕了,他几天没见到,猜测是在家附近哪儿生了猫崽,他打算带回家养一阵,之后再找好心人家送出去。

    他停好车,松了松领带,把西装扣子解开,顺着那条小路一直走到家门口,也没见到之前喂过的那只母猫,他心里正奇怪着,忽然听见旁边的垃圾桶有动静。

    在垃圾桶附近生了?温崇谦疑惑,那猫爱干净,又是他Jing心喂养,按理说不会去那种地方找吃找住。温崇谦侧头向那方向看,走近后忽然脚下被绊了一道,他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。

    他住的是高档小区,当初是陆榛给他找的地方,环境好,住户素质也高,每天又有人打扫,几乎不会有人把这么一堆垃圾丢在外面,这儿灯光昏暗,温崇谦低头垂眼,微微蹙起好看的眉,轻轻向后退了一小步。

    镜片后墨色的双眸露出罕见的诧异和惊慌,但转瞬即逝,又变回平日里的淡然。

    温崇谦看见脚边那堆’垃圾’动了一下。

    这里是半夜凌晨两点钟,在荒无人烟宁静的小巷,没有路灯只有头顶照下来冰冷惨白的月光,在垃圾桶旁看到个这么大的’活物’,论谁都会吓个半死,大抵有些人会因为惊吓而愤怒的踹上几脚,抑或以为是流浪汉立刻避之不及。

    但温崇谦到底不是普通人,他出生鲤鱼乡123,早些年家里出了些变故也算是家道中落,他从小少爷变成平民百姓,吃过不少苦也见过不少世人贫难,以至于他性格一直温润淡然,所以,他只是顿了一下,便蹲下身子,把掌心轻轻落在上面摸了摸。

    他感受到了人类的温度,和轻微的颤动,才终于松了口气,原来还活着。

    “需要我帮忙吗?”温崇谦试探着用手撩开他遮住脸的头发,借着月光终于看清了面前的’一坨’‘一堆’原来是一个眼睛乌黑,鼻子高挺,但目光中又充满警惕的十八九岁少年。

    那少年好像很怕,向后躲了躲,温崇谦看见他下巴一侧有着不深不浅的伤口,他蹙眉,下意识的拽了一下少年身上破烂不堪的黑色大衣,大衣很破旧被甩在一旁,少年的锁骨和胸口露出来,在月光的映衬下,上面深浅不一还没完全愈合的伤口显得更加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温崇谦心底涌上一丝酸软,他指尖微微颤抖,伸手把面前这少年胸前挂的坠牌拿起来看,上面刻着三个字,那大概是他的名字:岑琅。

    大概是因为能遮挡外貌的大衣被温崇谦丢在一旁,岑琅的目光从胆怯警惕变成了慌乱无助,于是在温崇谦第二次伸手在他面前想要摸摸他头发时,被岑琅瞄准了他细瘦白嫩的手腕,狠狠咬了一口。

    留下一排暗红色的齿印。

    两人伴着冰冷的月光僵持半晌,最后温崇谦无奈的叹了口气,把袖口微微渗出血丝的印记用手指抹掉,伸手把少年抱回了家。

    ,

    温崇谦拿了药箱给自己包扎,岑琅刚才那一口咬的重,他真怀疑若是不自己轻声说了句’痛’,他能把自己的手像丧尸吃人那样咬下来给吃了。

    岑琅坐在地毯上不说话,静静地看着他,等看着温崇谦包扎结束,才缓缓开口说了句:对不起。

    温崇谦没什么表情,抬头看向他,轻声问道:“身上的伤怎么弄的?”

    岑琅没支声,大概是不想回答,温崇谦想了想又说,“那我问个别的,你怎么到这儿来的?”

    “逃出来的。”岑琅声音很小。

    “从哪逃?”温崇谦察觉到他用的是逃,便也猜中了八九不离十,见岑琅不愿再多说,温崇谦轻声开口道,“今晚先在我这儿睡一觉吧,明天起来给你弄些吃的,再送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送我去哪?”岑琅见人要送他走,神情立刻露出些慌乱。

    温崇谦抿唇轻笑,“我总不能把你留在这儿,送你去警察局,让他们送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回家!”

    “那你说说,身上是怎么弄的?”温崇谦巧妙的把话题又绕回来,他不逼问,态度也缓和,声音更是温柔,那些伤看的他心疼,他可以收养一个少年,但总要知道些因果。

    岑琅抱着膝盖,犹豫半晌,终于一五一十的把身世和伤痕讲给温崇谦听。,

    故事不曲折也很简单,岑琅是家里从福利院领养的,新家对他不好,除了让他干活就是去打工,不给饭吃,他每次跑了就被抓回去打一顿,新伤覆盖旧伤,跑得多了,警察也不管了,他没办法,只好重新再一次逃出来,一口气跑了两天两夜,确信再也不会找到他时,才终于停下,于是就到了这儿,碰上了温崇谦。

    岑琅讲的波澜不惊,平淡的像在讲其他人的故事,温崇谦只是微微皱眉,什么也没说,心里却揪起来的疼,他本就是善良之人,看见流浪猫狗都会喂养,此时此刻的岑琅可怜的像一只小狗,坐在地毯上伤痕累累,低头抬眼望着他。

    温崇谦拿了药箱帮他擦拭伤口,涂药,等做完这一切,天边已经露出一抹鱼肚白,不一会便染上了橘红的日出。

    “那你留下来吧。”温崇谦看着他迷茫的目光,露出一个淡淡的笑。

    他没注意到,岑琅同样也勾了勾嘴角。

    心软是病,温崇谦还没察觉到,他以为自己只是发善养了个小孩,其实是捡了只小狼狗回家。

    温崇谦天一亮就走了,一晚没睡,到了公司强打着Jing神陪陆榛开会,晚上又送他去饭局,到了酒店门口,陆榛摆摆手表示让他不用等自己了,先回家。

    “昨晚是不是回家太晚,没休息好,今天我叫司机来,早点放你走。”陆榛盯着半晌,饶有兴致的又多问了句,“温崇谦,跟女朋友一起住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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